国际服务商标注册报价均为一个类别的申请代理费,不含公认证费和增类费用。
西班牙商标注册简介
一、西班牙商标概要
1、西班牙有关商标的法律规定最早体现于1930年4月30日根据皇室命令制定的工业产权法规中关于“显著标记”的规定。1989年5月12日,有关商标的第32号法令(1988年11月10日制定并公布在国家公告上)取代了关于“显著标记”的规定,成为西班牙第一部有关商标的基本法律。该商标法实施细则于1990年5月18日公布实施至今。此外,商标侵权的刑事处罚依照西班牙刑法第274条和276条处理。
2、西班牙商标法属于大陆法系。商标权的获得基于注册,但兼顾使用原则。
3、西班牙接受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联合商标的注册申请。
4、在西班牙,商品和服务分类采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规定的分类法。
5、西班牙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议定书》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的成员国,同时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ES。
4、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
5、多类别申请制度。
二、申请所需材料文件
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
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 /服务名称;
商标图样
委托书签署
三、注册程序
审查-公告-注册:
回执时间:3-5天
注册需时:7-10个月
申请受理后,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只进行绝对理由的审查),如果没有发生驳回理由,申请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个月。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四、商标异议期限:2个月
五、官方语言:西班牙语
六、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期起算,有效期 10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 10年。提前 6个月可办理;宽展期为6个月。
七、西班牙办理途径分析
西班牙属马德里成员国,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但如需要单独的西班牙商标证书,则选择单一方式,另外,单一方式较快。
八、注意事项
不进行相对理由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