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服务商标注册报价均为一个类别的申请代理费,不含公认证费和增类费用。
菲律宾商标注册
一、菲律宾商标概要
1、菲律宾最早的第166号商标法制定于1947年6月20日,距今有50年的历史。期间经过4次修订,现行的商标法于1998年1月1日生效。
2、商标注册采用使用在先原则。
3、可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及集体商标。
4、商品分类采用国际分类原则,一个申请只能包括一个类别。
5、菲律宾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里斯本文本及斯德哥尔摩文本第13-30条)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之一。
6、菲律宾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但不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国际申请可指定菲律宾。
国家英文缩写:PH。
7、官方语言为英语。
8、多类别申请制度。
二、申请所需材料文件
1、申请人信息。
2、签署的委托书。
3、签署确认表。
4、商标图样,商品类别及其项目。
三、注册程序
审查-公告-注册:
回执时间:1周
注册需时:14-18个月
申请受理后,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包括相对理由和绝对理由),如果没有发生驳回理由,申请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天。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四、商标异议期限:30天
五、官方语言:英语
六、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核准注册日期起算,有效期10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提前6个月可办理;宽展期6个月(按类收费)。
七、菲律宾办理途径分析
1、菲律宾非马德里成员国,因此,只能通过单一方式予以办理;
2、菲律宾商标注册后要求第三年时进行使用宣誓,才可以继续享有有关法律保护;
3、菲律宾第五年、第10年、第15年均需要进行使用宣誓,宣誓时的文件需要进行公证,这是与申请不一样的地方。
八、注意事项
1、三年宣誓:从申请日期起 3年内提交使用宣誓,不管注册与否,无宽展期,过期未提交将导致商标无效,不可恢复;五年宣誓:从注册日期起第五年到第六年之间提交,无宽展期,过期未提交将导致商标无效,不可恢复。
2、宣誓材料:提供使用证据(如照片),另提供代理商名称及地址或网上销售的网址;使用时间;签署。委托书;宣誓书公证。
3、多类别一个证书。
十、证书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