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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服务商标注册报价均为一个类别的申请代理费,不含公认证费和增类费用。
巴拿马商标注册简介
一、巴拿马商标概要
1、巴拿马有关商标的法律规定零散地见诸r1972年的《政治宪章》,1916年的《行政法典》,1916年的《商业法典》,1982年的《刑事法典》。
2、巴拿马规定,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原则。
3、在巴拿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可以申请注册。
4、自1981年8月起,巴拿马采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目前,巴拿马是1929年泛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PA。
5、官方语言为西班牙语。
6、单类别制度。
二、申请所需材料文件
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商标图样。
委托书认证。
三、注册程序
审查-公告-注册:
回执时间:5-7天
注册需时:12-18个月
申请受理后,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包括相对理由和绝对理由),如果没有发生驳回理由,申请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个月。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四、商标异议期限:3个月
五、官方语言:西班牙语
六、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期起算,有效期 10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 10年。提前 12个月可办理;宽展期 6个月(按类收费;宽展罚金按月收费)。
七、巴拿马办理途径分析
巴拿马非马德里成员国,因此,只能通过单一方式予以办理。
八、注意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