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5日,针对IPO,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等政策文件。
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是继2004年、2014年两个“国九条”之后,又时隔10年,国务院再次出台的资本市场指导性文件(第三个“国九条”),涉及“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严格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加大退市监管力度”、“加强证券基金机构监管,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做优做强”、“加强交易监管,增强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大力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持续壮大长期投资力量”、“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合力”等方面意见。
同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严格执行退市制度的意见》,同时就《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等6项制度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上述6项制度规则征求意见稿涉及:
发行监管方面,包括2项规则修订。一是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为落实《若干意见》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完善科创板科创属性评价标准等要求,对申报科创板企业的研发投入金额、发明专利数量以及营业收入增长率设置更高标准,强化衡量科研投入、科研成果和成长性等指标要求,进一步引导中介机构提高申报企业质量,凸显科创板“硬科技”特色。二是修订《中国证监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落实《若干意见》关于扩大对在审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现场检查覆盖面等要求,将首发企业随机抽取检查的比例由5%大幅提升至20%,并相应提高问题导向现场检查和交易所现场督导的比例,调整后,现场检查和督导整体比例将不低于三分之一。
上市公司监管方面,包括1项规则制定、1项规则修订。一是制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将原有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升为《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以证监会规章的形式发布。内容上,保持原减持规定基本框架不变,同时结合各方面关注重点,在严格规范大股东减持、有效防范绕道减持、细化违规责任条款、强化关键主体义务等方面做了针对性完善。二是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吸收整合原减持规定中有关规范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要求,进一步明确规定离婚分割股票后各方共同遵守原有减持限制。
证券公司监管方面,主要是修订《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
交易监管方面,制定《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
此外,沪深北证券交易所同步就《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股票上市规则》等19项具体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提高上市条件、规范减持、严格退市标准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