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4年度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现启动2024年度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备案申请时间
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22日
二、备案受理条件
(一)注册或登记地区在苏州市行政区划,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生产、研发和经营范围与保护中心开展的预审产业领域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稳定的知识产权管理团队,建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原则上需要至少有一件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的有效发明专利;
(四)前三年内无专利不诚信行为;
(五)无非正常专利申请、故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三、备案受理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
(二)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附件1)(加盖公章)。
(三)一件作为第一申请人申请的有效发明专利证书。
(四)备案申请主体近三个月社保参保人数证明(需体现参保单位名称、人数)及其联系人近三个月社保参保证明(需体现参保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参保人数 20 人以下的需提供具备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的证明材料。【请申请单位务必仔细阅读备案材料递交须知(附件2)】。
(五)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信息表(附件3)。
示例:以企业名称命名,压缩包格式提交。
四、备案受理流程
(一)初审
申请单位于3月22日前提交备案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至所在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逾期不予接收。由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保备案申请材料格式正确,内容真实、完整。
(二)备案申请
保护中心收到名单后予以复核确认,并由各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通知申请主体登录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官网点击登录“专利预审服务系统”进行系统账号注册(请仔细阅读服务系统使用手册 附件4)。注册后将收到短信提醒,登录系统进行备案申请。
(三)备案完成
1.保护中心对备案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意见,并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
2.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后,完成备案申请。
申请主体收到备案完成短信通知后,可通过专利预审服务系统向保护中心提交快速预审服务请求。各备案主体在提交预审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①专利申请预审须知、②承诺书、③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受理范围表(2024)④《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2023)(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77号)(附件5、6、7、8)。
▶附件
1.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申请表
2.备案材料递交须知
3.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备案信息表
4.苏州保护中心预审系统申请端用户操作手册
5.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预审须知
6.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申请承诺书
7.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服务分类号受理范围表(2024)
8.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规定
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2024年3月8日
END
来源:苏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