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和
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开始申报啦
这次的支持一如既往的给力
最高4000万元资助
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59号,以下简称《省成果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65号,以下简称《省双碳通知》)的要求,为切实组织好我市2023年度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项目申报单位须严格按照《省成果通知》和《省双碳通知》中规定的申报基本条件、组织方式及要求进行申报,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上报。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具体负责本地(含省级以上高新区)项目的组织和受理工作,对企业申报资格和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知识产权的有效性以及申报单位的社会信用严格把关,并出具推荐意见。因知识产权存在纠纷的或不良信用记录正在接受处罚的不予推荐。
3.本年度项目申报材料须同时进行网上报送,书面材料内容和网上申报的内容必须完全一致。项目申报材料经各县级市(区)科技局网上确认后提交。
1.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
本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按重大战略产品创新(A类)、成果转化产业技术创新(B类)和创新型产业集群培育试点(C类)三大类进行组织,并设立集成电路产业创新专题。A类项目不限项申报;B类项目实行择优推荐、限额申报,结合2022年度项目获批立项情况,各地推荐限额具体详见附件1。以上项目,各地所推荐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不低于80%,高新区申报项目占比原则上不低于60%。
2.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本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行择优推荐、限额申报,各县级市(区)限额推荐2项。
1.12月5日(星期一)前,各县级市(区)科技局汇总报送以下材料:项目的汇总表(电子版、盖章纸件一式一份)、股权结构证明(一式一份盖章)、各高新区管委会出具的推荐公函(盖章纸件一式一份)。
2.12月12日(星期一)前,各县级市(区)科技局汇总报送以下材料:项目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含项目现场审核情况表,纸件装订、一式二份盖章,并同步提交PDF版本)。
3.12月22日(星期四)前,项目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待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审核后打印、装订材料。
4.12月26日(星期一)前,各县级市(区)科技局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以下材料:(1)文件类:所有项目推荐意见、汇总表(电子版、盖章纸件一式两份);(2)材料类:项目申报书正稿、项目附件审查表、项目现场审核情况表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并装订)。
附件:
1.2023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成果转化产业技术创新项目(B类)推荐名额
2.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3.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