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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西兰商标概要
1、新西兰商标法制订于1953年,1955年正式生效。1988年经过修订,开始接受服务商标注册。2001年新西兰开始重新制订商标法,2002年新商标法于2003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2、新西兰商标法律制度属于普通法系(英美法系),注册基础以使用在先为主,兼顾申请在先原则。
3、商标注册种类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证明商标、集体商标、立体商标、声响商标、颜色商标、气味商标。
4、采用2002年1月1日公布的第八版《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
5、新西兰是巴黎公约、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国家英文缩写:NZ。
7、官方语言为英语。
8、多类别制度。
二、申请所需材料文件
申请人名称和地址;
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名称;
商标图样。
三、注册程序
审查-公告-注册:
回执时间:1-2天
注册需时:7个月左右
申请受理后,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包括相对理由和绝对理由),如果没有发生驳回理由,申请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3个月。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注册。
四、商标异议期限:3个月
五、官方语言:英语
六、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期起算,有效期十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提前一年可办理;宽展期 12个月(到期后1年内可以恢复)。
七、新西兰办理途径分析
新西兰属于马德里成员国,要求:国内商标受理通知书。通过马德里办理新西兰商标注册的费用要便宜于单一途径,因而,从费用及办理程序上来看,马德里方式更为合适,但马德里办理时间要慢于单一办理。同时,如需要单独的新西兰商标证书,则可选择单一方式。
八、注意事项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