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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这些知识产权新规正式实施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8-05 浏览:147

8月1日起!《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施行



     

国务院近日印发《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的行政法规。


条例分为5章,总则、审查标准、审查机制、监督保障和附则,共27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立法目的、审查范围、工作原则和职责划分等要素;第二章审查标准明确了市场准入和退出、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影响生产经营行为四方面审查标准和例外规定适用情形;第三章审查机制明确了审查主体、审查程序等工作要求,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同审查等工作机制;第四章监督保障规定了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举报处理、督查、约谈等监督保障机制,明确了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规定了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条例》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条例》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加强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行业发展变化和有关工作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和《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实施办法(2024版)》。新版两文件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提到,企业研发生产的产品应符合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且近三年内未出现侵权行为。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实行基层人民法院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


    

自2024年8月1日起,深圳全市应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含行政非诉审查)、刑事案件,统一由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全市其他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上述案件。


2024年8月1日前,深圳全市其他基层人民法院已经立案但尚未审结的上述案件,由原受理法院继续审理;当事人已提交起诉材料或申请材料但尚未立案的,由原受理法院立案审理。


深圳全市其他基层人民法院审结的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含行政非诉审查)、刑事案件,需要人民法院执行的,由原受理法院负责执行。

8月1日起!《淮安市地理标志促进和保护条例》施行


    《淮安市地理标志促进和保护条例》由淮安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9日通过,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29日批准,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8月10日起!《浙江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六部门近日印发《浙江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将自2024年8月10日起施行。办法主要由负有商标保护职责的市场监管(知识产权)、法院、检察院、公安、海关等部门联合出台。该办法对重点商标实行名录式管理,动态进出,在增强企业所感所得所获的同时,打通纳入与移出通道,确保重点商标保护名录质量,有效发挥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在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近日印发《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细则将自2024年8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该细则适用于广东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所称优质中小企业由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层次梯度衔接组成。该细则规定了评价、认定和推荐,动态管理,培育扶持等事项。

8月22日起实施!《专利纠纷诉调(裁)对接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发布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印发《专利纠纷诉调(裁)对接管理规范》,规范将自2024年8月22日起实施。


规范坚持推动调解前置,支持和引导专利纠纷当事人优先选择行政调解、行政裁决方式解决纠纷,通过促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有效衔接,实现纠纷分流压缩处理周期、降低诉讼压力。规定了专利纠纷诉调(裁)对接的术语和定义、适用范围、行政调解过程、行政裁决过程、司法确认、调解(裁决)服务评价与改进、卷宗管理等内容,适用于在专利纠纷诉讼中,经当事人同意,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委派或委托,特邀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开展的专利纠纷行政调解(裁决)工作。


全球首个《人工智能法案》2024年8月1日起在整个欧盟范围内生效


     

AI企业进入欧盟市场最应关注高风险AI系统的划定和要求,该法案影响波及医疗健康、人力资源、公共安全和交通运输行业。


8月1日,欧盟《人工智能法案》在欧盟范围内正式生效,并将在未来三年分阶段实施。这是全球第一部全面监管人工智能的法案,影响力不可低估。


欧盟《人工智能法案》也为全球人工智能监管奠定了基础,旨在实现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相同的“布鲁塞尔效应”。根据最新的法案,违反规定的企业将被处以最高3500万欧元或最高年收入7%的行政罚款,以较高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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