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绩效评价工作指南(2024)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7-29 浏览:348
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绩效评价工作指南(2024)的通知为推进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 29490-2023)实施,指导各地做好新标准绩效评价工作,我局修订形成了《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绩效评价工作指南(2024)》,现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关于扎实做好2024年度企业贯标工作 切实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的通知》(苏知办发〔2024〕14号)要求,参照新版指南,认真组织开展本地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绩效评价,做好新版国家标准转换工作,切实提升我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
绩效评价工作指南
(2024)
2023年,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 29490-2013,以下简称“旧版国家标准”)修订升级为《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 要求》(GB/T 29490-2023,以下简称“新版国家标准”),并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指导各地做好贯标绩效评价,我们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修订形成了《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贯标绩效评价工作指南(2024)》(以下简称“指南”),供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及绩效评价机构组织新版国家标准绩效评价工作时使用。指南也可作为企业开展新版国家标准贯标或换版升级工作的参考。指南延用了旧版国家标准绩效评价的流程,并根据新版国家标准,对形式审查、文件审核、现场审核的评价标准及相关表单进行了更新,以期在全省形成流程统一、标准统一、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
指南第一章为绩效评价概述。规定了绩效评价的对象、组织实施、内容、流程、申请前准备和评价后管理等,明确了绩效评价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南第二、三、四章分别规范了绩效评价的形式审查、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形式审查是对企业贯标材料完整性和形式规范性的审查,通过形式审查的,可以进入文件审核。文件审核是对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建立、运行、评价和改进相关成文信息的书面审核,帮助审核员大致了解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运行的基本情况,为现场审核做好准备。现场审核是对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运行状况的审核,通过现场查看、询问等方式,核验体系运行的实际效果,作出评价。指南对现场审核的组织方式、审核内容、审核要点、查验方式和判断标准等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明确了评分标准,便于审核员理解和使用。指南附录部分为相关表单,供各地及绩效评价机构参考使用。使用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