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的通知》(苏科机〔2024〕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吴中区2024年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对象 在吴中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鼓励未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的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申报。
02 申报条件 苏州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旨在以工程技术研究、试验和成套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持续为企业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装备和产品,促进成果转化和技术辐射。对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申报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应同时具备以下“五有”条件: 1 有研发场地。拥有相对独立的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 2 有研发人员。拥有不少于10人的专职研发人员 3 有研发投入。R&D投入占比不低于3%或R&D投入不低于300万元;新增研发投入不少于300万元 4 有仪器设备。拥有原值200万元以上的研发仪器设备 5 有研发业务能力。拥有本技术领域内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不少于1项(不含外观设计专利)。同一企业原则上建设一个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03 组织要求 本年度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五批进行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依次为4月3日(第一批)、6月3日(第二批)、8月2日(第三批)、10月3日(第四批)、11月29日(第五批)。请各申报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进行申报(仅限申报一次,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材料),并在截止日期前将项目材料纸件(一式一份)和电子版(PDF)报送至所属板块。各板块汇总后将《推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盖章件、项目材料统一报送至区科技局高新科。
附件: 1. 推荐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信息汇总表 2. 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3. 技术领域分类标准 4. 产业领域分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