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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局:挖掘培育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新兴品牌,推动大型龙头企业等打造国际知名品牌!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9-26 浏览:399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858号(科学技术类041号)提案答复的函。其中提到,通过行动实施,挖掘培育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新兴品牌,推动大型龙头企业等打造国际知名品牌,支持传统品牌创新升级,打造“千企千标”企业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范例。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00858号(科学技术类041号)提案答复的函

民进中央: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结合市场监管总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品牌的发展离不开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全方位支撑,其中商标是品牌的法律载体和主要表现形式,是加强品牌法律保护、实现品牌市场价值、发挥品牌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基础保障。提案所提建议聚焦商标品牌建设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对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具有重要参考意义,我们深表认同。

一、关于推动企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

(一)组织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2023年4月,我局印发《“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建立健全商标品牌培育和评价体系,着力提升上千个企业和上百个区域品牌市场价值和竞争力,其中部署开展企业商标品牌价值提升专项行动,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强化商标品牌管理,制定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强化企业商标品牌工作领导机制,规范商标申请、使用和宣传,加强商标品牌风险防控和商誉维护;优化商标品牌培育,树立商标先行的品牌意识,充分发挥商标、专利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与产品外观设计、企业文化打造等协同推进;加强商标品牌运营,以商标为核心载体开展品牌宣传推广,提高商品、服务知名度和附加值,运用商标质押融资、保险、证券化等方式,提升企业资本运营水平和效益;提高商标海外布局水平,提升中国商标品牌国际影响力。通过行动实施,挖掘培育专精特新等中小企业新兴品牌,推动大型龙头企业等打造国际知名品牌,支持传统品牌创新升级,打造“千企千标”企业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范例。

(二)促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效能。一是优化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修订形成《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GB/T29490-2023)国家标准,为企业建立完善商标品牌等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实现知识产权价值提供参照标准。二是加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培育力度。2022年增加2994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总数达到8240家,2023年进一步通过数字化指标测评引导企业重点提升商标品牌价值,着力打造更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强、转化效益高的企业标杆。三是培育打造专利密集型产品。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加强政策支持,促进专利产品化产业化,提升企业品牌核心竞争力,目前已备案专利产品3万余件。

二、关于引导区域品牌加强商标管理

(一)引导培育发展区域商标品牌。《“千企百城”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商标品牌优势区域创建专项行动,引导和支持各地方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为主要抓手,大力培育发展区域品牌,系统开展区域品牌培育、管理、运用、保护、推广等工作,一是健全区域品牌管理机制,完善区域品牌相关商标使用管理规则,明确区域品牌使用人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二是强化区域品牌品质保障,建立健全区域品牌检验监督制度和具体标准,推动区域品牌建设管理与标准、专利等深度融合;三是打造区域品牌形象,推动区域品牌使用人统一商标授权许可,规范商标标识使用,建立产品溯源机制,加强行业自律,依法进行商标品牌推广和维权;四是推动区域品牌共建共享,以商标品牌为纽带强化中小企业帮扶机制,促进区域品牌用标企业协同发展和融通创新,实现资源共享、形象共塑、文化共融;五是促进区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发挥区域品牌引领带动作用,助力本地区相关产业链再造和价值链提升,增加就业岗位、人员收入和财税贡献,鼓励区域品牌积极运用商标等知识产权开拓国内国际市场。通过行动实施,优先支持制造业区域品牌创建,鼓励现代服务业、新型农业集群化、品牌化发展,打造“百城百品”产业集聚区品牌经济发展高地。

(二)推进区域品牌商标注册工作。近年来,我局立足职责推进区域品牌商标注册工作,积极服务地方发展。一是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畅通区域品牌商标注册“绿色通道”,持续压缩区域品牌商标注册周期,进一步完善区域品牌商标注册审查标准,在审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含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地名的普通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审查标准》,加大对地方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审查通过“寿光蔬菜”“丽水山耕”“崇礼好礼”等区域品牌集体证明商标,相关商标品牌带动效应明显,在助力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了“培育一个品牌,做强一个产业,造福一方百姓”的重要作用,受到各地的普遍认可。二是不断加强对申请人指导,切实维护申请人权益,积极开展区域品牌专题调研,及时了解地方需求痛点,通过“现场授课”与“线上授课”相结合方式,开展“规范商标注册培训班”等授课活动,引导地方依法依规积极开展区域品牌集体证明商标注册申请,加强区域品牌保护,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

三、关于强化商标品牌建设工作体系

(一)推动加强商标品牌建设顶层设计。一是与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品牌建设。2022年,我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新时代推进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关于知识产权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联合印发《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方案(2022—2025年)》《原材料工业“三品”实施方案》等,持续加强政策引领,强化品牌建设合力。二是引导地方政府创新品牌建设工作机制。各地方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统筹推进品牌建设的新路径新模式,例如湖北省由省知识产权局牵头建立推进品牌强省建设联席会议机制,23个成员单位协力推进湖北品牌强省建设,有力支撑全省品牌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局省联动。建立全国商标品牌工作联系机制,面向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开展线上全面调研和实地重点调研,摸底了解地方商标品牌培育建设情况,交流推广有益经验。四是推动修改商标法律法规。加快推进新一轮商标法的全面修改工作,多次开展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进行全面研究论证,形成《商标法修订草案》并公开征求意见,在草案中增加鼓励促进商标品牌建设的多项内容,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对品牌建设的法治保障。

(二)加大商标品牌指导站服务覆盖面和服务力度。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的通知》,推动全国布局建设3400余家商标品牌指导站,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公益性、便利化的指导和服务,年服务企业超40万次。《“千企百城”行动方案》部署开展商标品牌建设服务指导专项行动,引导鼓励商标品牌指导站围绕打造“千企千标”和“百城百品”开展专项服务指导,提高指导站综合服务能力,汇聚、链接相关政府部门、专家、机构等资源,打造帮扶指导综合平台。鼓励结合地方实际和特色优势,通过创建商标品牌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品牌孵化园区、设立市场化商标品牌发展基金等多种方式,拓展指导站载体形式和服务范围,向商标品牌培育、管理、研究等多元化方向发展。

(三)加强商标代理机构监管。我局着眼构建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目标,持续加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商标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综合整治商标代理行业不良现象,同时加快完善监管体系、健全长效机制,持续保持从严规范商标代理行为的高压态势,有效维护了商标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出台《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印发《专利、商标代理行业违法违规行为协同治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加强商标代理监管、规范商标代理行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二是开展专项行动。连续5年在知识产权代理领域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将打击各类突出商标代理行为纳入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内容,指导各地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切实提高打击震慑。三是加强协同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开展专项行动,组织各地开展跨区域联合监管活动;深化信用监管,推进将严重违法商标代理行为纳入有关失信名单列入情形,对失信主体严格实施协同限制。加强行业自律,指导行业组织加大行业自律惩戒,连续两年开展行风建设年活动,树立高价值导向,营造自觉抵制违法违规商标代理行为的良好氛围;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信息公示和风险提示,为创新主体优选、慎选商标代理机构提供便利。近年来,我局指导各地对各类违法违规商标代理行为累计作出行政处罚352件,对部分案件作出顶格10万元罚款;我局直接对情节严重的7家商标代理机构作出停止受理其商标代理业务的重处罚,并将其中4家列入我局及市场监管总局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关于探索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商标品牌价值评价体系

(一)持续深化商标品牌发展指数研究。2020年以来,我局每年指导中华商标协会编制发布中国商标品牌发展指数,对全国及各省(区、市)商标品牌发展综合水平进行指数测评。指数编制坚持采用公开、可测的客观数据,围绕商标品牌的运用推进、质量提升、潜力开发、环境优化、效益实现等方面构建指标体系,经过三年的探索改进,已初步具备量化表征各地乃至全国商标品牌发展质量效益的功能,可以作为各级政府相关政策制定和绩效评价的辅助工具,并为各类主体开展商标品牌建设提供参考。中国商标品牌发展指数(2022)同时发布中华商标协会和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联合研究编制的综合全球品牌价值百强榜(PRC-Brand榜),作为评价品牌价值的重要指标之一。该榜单采用PRC算法对各大国际权威榜单数据进行综合计算,所揭示的品牌价值相对更加全面和客观。结果显示:中国共有14个品牌上榜,总价值达2941.53亿美元,且中国品牌价值增长速度高于平均水平。

(二)完善品牌价值评价标准体系。市场监管总局不断加强质量品牌建设,推动完善品牌价值评价标准体系。一是持续完善品牌价值评价相关国家标准体系。截至2023年3月,我国品牌领域国家标准达到41项。推动相关协会、企业加大品牌评价标准实施力度,指导开展公益性的品牌价值评价活动。二是积极推动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化工作。推动成立国际标准化组织品牌评价技术委员会(ISO/TC 289)并担任秘书处,牵头制定品牌评价国际标准。截至2023年5月,我国提出并牵头制定发布2项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分别是ISO 20671.1《品牌评价 第1部分:基础和原则》和ISO 20671.3《品牌评价 第3部分:地理标志相关品牌评价要求》,有力提升了我国品牌建设国际话语权,以先进标准助力中国品牌“走出去”。

(三)积极开展品牌宣传。一是推广典型案例。我局组织遴选推广全国百余个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总结推广各类主体开展商标品牌建设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二是开展品牌宣传活动。我局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共同开展中国品牌日、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全国“质量月”等活动,持续宣传中国品牌,推动全社会形成爱护品牌、享受品牌的良好氛围。三是在重大展会上举办相关论坛。在第三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举办“贸易与商标品牌论坛”,在2023年中国品牌发展国际论坛上指导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举办“商标和地理标志品牌论坛”,搭建分享成果、汇聚共识、凝聚力量的平台,促进商标品牌国际交流合作。

下一步,我局将与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研究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不断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工作,加快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一是在企业和区域品牌培育发展方面,深入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充分发挥商标制度的基础保障作用,有效促进企业和区域商标品牌价值提升,助力形成商标品牌带动、企业壮大、区域发展、产业升级的品牌经济模式。二是在商标品牌建设工作体系方面,引导地方完善品牌培育发展机制,推进指导站高质量建设和规范化运行,强化商标代理从业人员能力建设,持续优化品牌发展环境。三是在构建商标品牌价值评价体系方面,继续编制发布中国商标品牌发展指数,积极参与品牌评价国际标准制定,推动重点行业相关国家标准制修订,鼓励各地方和社会机构有效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研发应用客观、科学、高效的商标品牌评价工具,共同推动建设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符合国际通行标准的中国特色商标品牌价值评价体系。四是在品牌宣传推广方面,持续办好“中国品牌日”等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加强中国品牌宣传推介,推广商标品牌建设的优秀经验和做法,讲好中国品牌故事。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商标品牌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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