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瑞幸官方微博发布酱香拿铁的断货及补货通知,称该产品销售火爆“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期,目前原料供应已不足”。对于由此带来的商品缺货,瑞幸表示深感抱歉。
瑞幸方面表示,酱香拿铁是瑞幸与茅台共同推出的“战略级长线单品”,将长期售卖。目前已向贵州茅台紧急采购新一批53度飞天茅台,预计10号部分城市门店恢复供应,19号全国门店陆续恢复供应。
网络平台上,各路品牌也成为了这股“酱香”风的拥趸。
巨大的流量效应下,不少品牌和商家也趁机蹭起了热度。有些行业的营销人员甚至商业机构,在自身的广告宣传图上使用与茅台类似的构图和配色,进行模仿营销。
究其根本,茅台的品牌价值放在那里,想不火都难。
有细心的网友发现,9月4日,瑞幸咖啡(中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瑞幸酱香”商标,国际分类为30类方便食品和43类餐饮住宿,当前商标状态为申请中。
从申请时间来看,似乎瑞幸已经预料到了酱香拿铁的爆火,此时不出手注册商标,难免会出现被其他同行模仿的尴尬局面。
有意思的是,同样是在9月4日,茅台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咖啡店擅自在饮品中添加茅台售卖,即便不以此作为卖点宣传,实际上也是侵权行为”。
创意咖啡,向来都是各大品牌营销的重点,为何偏偏这次扯上了侵权?
关键之处可能在于 ,“美酒加咖啡”,实在不算是一个新颖的点子。
因自制“茅台咖啡”而被处罚的先例也不少。
2022年3月,无锡梁溪区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内店铺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店铺在未取得“茅台”商标授权使用的情况下,自制“茅台”咖啡对外销售,并在店内设置“专属特调茅台咖啡53°”“咖啡天花板玖号53°飞天茅咖”等宣传牌,在多个社交平台上进行宣传。
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构成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所指的商标侵权行为。2022年4月,梁溪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
可见,这种“蹭热度”的行为,属实风险巨大啊~
不得不说,瑞幸的商标保护意识和商业嗅觉同样敏感,或许大家还记得,去年瑞幸曾与椰树集团联名,推出年度重磅新品椰云拿铁。
与酱香拿铁一样,新产品上线当天就刷爆了全网平台,日销超66万杯,一跃成为“首发日单品王”。
而早在2021年年底,瑞幸就已经在第30类和第43类上分别申请注册了“瑞幸椰云”商标,目前均已经注册成功。
说到底,瑞幸的成功不单单只来源于洞察热点和制造话题,对于知识产权的经营和保护也是值得借鉴学习的。
有意思的是,在瑞幸“酱香拿铁”上架的当天,长沙一家火锅店发布了“酱香茅台火锅”的海报。
而后当媒体询问该火锅店的“茅台火锅”是否取得茅台公司的授权后,该店却没有给出回答。
结合茅台工作人员此前的“可能涉及商标侵权”说法,不禁为这个商家捏一把汗。
总之,建议商家在营销环节谨慎行事,千万不要为了蹭一时的热度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