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与注册不一致,被罚!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7-24 浏览:541
酷日炎炎,一起来吃瓜:奶茶店商标使用与注册不一致,被罚了!话不多说,先看处罚详情:
上述处罚中提到的商标注册情况如下:
29类第3714828号
43类第6185754号商标
由以上注册图样可知,被处罚的小店提供的商标证书都只是文字标的注册商标,而处罚的原因是小店擅自改变了商标的使用样式。使用的店铺招牌、纸杯、宣传海报等使用的是“图形+文字+英文字母+数字”的样式。小编从网络上进行搜索,找到这个品牌的一些宣传图片,可以清晰看到使用的图片与注册的样式是不一致的:
经过查询可知,商标持有人注册了相关的英文字母商标和图形标,但是上面所展示的使用情况相比较,并未发现一模一样的注册商标。
商标法中对于此类情况,也是有明确的处罚规定的:
商标注册成功后,如果商标注册人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的,一般会产生两种结果,一种是商标局会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注册商标;另一种是就是本文涉及到的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遭遇处罚。
企业Logo更换为常态,但是在企业品牌升级的同时,一定要及时进行新商标的注册。等待该商标重新申请注册成功后,才可以投入使用,在此之前,决不能轻易改变商标的使用样式,避免遭遇处罚;也避免遭遇商标被撤三时,不能提供合规的使用证据而被撤销掉,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