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苏州市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7-19 浏览:547
根据《苏州市企业研发机构倍增工程实施细则》(苏科规〔2020〕8号)、《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科机〔2023〕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做好2023年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工作,通知如下:
在姑苏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见附件1。鼓励未建有市级及以上企业研发机构的高新技术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申报。 1、7月14日前 各单位填写项目基本信息表,将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2、8月18日前 各单位按要求将:①项目基本信息表、②申报材料(按封面、项目申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加盖公章)、附件材料顺序装订)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区经科局科技处,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 1.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
2.项目基本信息表
3.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书
4.技术领域分类标准
附件1
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立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