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入围500强:对首次入围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企业,予以激励。
10、制造业创新中心: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企业,予以激励。
11、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对首次获评国家、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予以激励。
12、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对首次获评工信部单项冠军示范(培育)、单项冠军产品(此两项不重复得分),专精特新“小巨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予以激励。
13、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质量标杆企业:对首次获评国家、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业质量标杆企业的企业,予以激励。
14、工业设计金奖:对首次获评中国优秀工业设计金奖、省级工业设计金奖的企业,予以激励。
15、工业设计研究院: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予以激励。
16、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新认定国家、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予以激励。
17、首台(套)重大设备:对首次获评首台(套)重大设备,予以激励。
18、工业互联网二级节点和标识解析:对完成国家顶级节点对接的二级节点建设单位,实现新增标识注册量超3000万、日均解析量1000万次的二级节点运营单位,予以激励。
19、工业互联网项目:对首次获评国家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国家、省级工业互联网重点平台的企业,予以激励。
20、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对首次获评省级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的企业,予以激励。
21、智能工厂(车间):对首次获评国家智能制造项目(智能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新认定省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工厂、领军服务机构的企业,予以激励。
22、APP优秀解决方案:对首次获评国家、省APP优秀解决方案的项目,予以激励。
23、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优秀案例:对首次入选国家、省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优秀案例的企业,予以激励。
24、五星级上云企业:对首次获评省五星级上云企业的,予以激励。
25、安全防护应用:对首次入选国家、省的安全防护应用示范、试点项目,予以激励。
26、公共服务平台:对首次获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省五星级公共服务平台的公共服务平台,予以激励。
27、首版次软件:对经省及以上新认定的首版次软件,予以激励。
28、ITSS、CMMI认证:对通过ITSS、CMMI认证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予以激励。
29、绿色工厂: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予以激励。
30、绿色供应链: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的企业,予以激励。
31、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予以激励。
32、能效领跑者: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能效领跑者企业,予以激励。
33、节能产品和技术应用:对首次获评国家级、省级节能产品和技术应用认定推广的企业,予以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