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继续发挥吴中区人才载体
在招才引智中的重要作用
更好地助推区科技人才高质量发展
2022年度吴中区人才载体
认定及绩效奖励申请工作
现已正式启动
欢迎人才载体积极申报!
认定申请对象:符合《吴中区人才载体绩效奖励办法》第一条规定的吴中区人才载体,经过引才备案并经审核认定后登记入库。 奖励申领对象:符合上述条件的入库人才载体,所引进的人才项目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成功申报市级以上领军人才计划(创业类),或成功申报并入选市级以上领军人才计划(创业类)。 奖励标准按照《吴中区人才载体绩效奖励办法》(吴政发〔2021〕64号)相关规定执行。 认定流程:符合《吴中区人才载体绩效奖励办法》第一条规定的吴中区人才载体,按要求填写《吴中区人才载体引才备案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报属地开发区主管部门审核,属地开发区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上报区科技局复审。 相关证明材料:人才载体的营业执照,人才载体的房产证件或者租房协议,人才载体获评各级科技创业服务平台资质的证明,能证明人才载体专业运营团队情况的最新社保、个税、员工名单,团队成员取得的资质证明材料等。 申领流程:符合申领条件并经认定的人才载体按要求填写《吴中区人才载体引才奖励申领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报属地开发区主管部门审核,属地开发区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上报区科技局复审。 相关证明材料:引进人才身份证(护照),引进人才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引进人才成功申报或最终获评市级以上领军人才的证明,引进人才创办企业最新验资报告(企业实收资本中人才本人货币出资需满足入选的市级以上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条件),最新工商股权证明。 1. 申请奖励的人才载体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和凭证,对弄虚作假的,取消人才载体认定资格,并停止享受人才载体奖励政策。 2. 人才载体绩效奖励资金由区财政和各属地财政按1:1比例承担,其中区财政承担部分与苏州市社会化引才奖励区财政承担部分就高不重复享受。 3. 请各人才载体于2023年2月24日前将申领材料报送至各属地开发区主管部门(联系方式附后),各属地开发区主管部门于2023年2月2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引才备案表、申领表格盖章后同整套申领材料(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吴中区科技局科技人才科。 附件: 1、吴中区人才载体引才备案表 2、吴中区人才载体引才奖励申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