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2-01 浏览:473
各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科机函〔2023〕7号)的要求,依照《关于下放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人才站点管理权限的通知》(苏科条发〔2015〕136号)中绩效考评的标准,为做好相关绩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绩效考评对象
1、本次绩效考评对象为已验收的装备制造、现代农业领域的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请相关单位按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绩效考核指标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实反映依托企业建设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近3年的运行状况。
二、时间进度:
1、材料准备:
即日起至2月23日前,请各单位准备绩效考评总结报告及相关附件电子版;
2. 绩效考评会议:3月上旬,具体安排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提交流程
本次绩效考评请根据绩效考评排序表的内容准备相关附件佐证材料(参考模板见附件3);
1、请于2月23日前,提交电子材料:访问企业发展服务中心——企业用户登录——用户空间——业务征集—— “2023年度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绩效考评”,下载填写绩效考评总结报告,附件上传项目完整材料。
2、请于3月3日前,待企服中心系统辅导审核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胶装,A4纸双面打印,封面盖章,加盖骑缝章)。
3、总结报告请按模板中目录要点展开,相关情况讲清楚即可,附件材料请按清单要求提供。
4、请相关单位按时完成并报送材料,未及时报送考评材料的将予以摘牌、取消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