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第二批星级上云企业
申报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工信局,姑苏区经科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经发委:
根据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度第二批星级上云企业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基本要求:
1. 申报要求。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根据自身上云建设应用实际情况,可且只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其中:未被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可申报三星级、四星级上云企业中的任意一类星级上云企业;已评定为三星级上云企业的,可再次申报四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五星级上云企业须已评定为四星级上云企业;已经评定为星级上云企业的不得重复申报同一等次及以下星级上云企业。申报企业所填报的各项云服务均已连续使用不少于3个月且申报时仍在使用(上云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上云投入按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实际付款金额计算。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2年版)》(附件1)。
2. 上云形式和内容。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应用基础云服务及工业APP,将基础、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等业务和数据向云端迁移,实现降本提质增效。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形式上云。其中,四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高能耗设备、通用动力设备、新能源设备、智能装备等工业设备上云,结合边缘侧对数据处理和分析,实现设备管理、数据监控、决策优化等;五星级上云企业应基于基础云服务和设备上云,进一步应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市场交易分析和预测、产品/设备远程监控与运维、产品质量管控及工艺优化等基于“数据+模型”的创新应用。
3. 企业须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评定申请表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在项目评定及现场核查中,如发现存在造假情况,申报企业以及具有共同责任的云服务商将被列入“黑名单”,取消企业申报资格,取消云服务商申报工业互联网平台、优秀云服务商等项目申报资格。
二、 其他要求:
1、请各地组织申报企业于10月9日10时起,在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www.dxplat.com)填报申报信息,并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要求如实在平台上传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附件2、3、4)。截止申报日期由各县级市(区)工信部门根据本地星级上云企业创建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
2、各县级市(区)工信部门依托江苏省工业互联网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按照要求严格开展申报项目审核推荐并于10月28日前通过线上报送(同时将推荐企业名单纸质盖章版1份邮寄市工信局)。
3、各地应按照不低于申报企业总数10%的比例对申报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应当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全面覆盖。
4、请各地做好本地星级上云企业培育组织、发动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及时报送申报材料。
附件:1. 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2年版)
2. 2022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三星级)
3. 2022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四星级)
4. 2022年度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五星级)
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26日